一般情況下《中國音樂教育》雜志投稿被拒,版面費有可能退還,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,詳細信息可聯(lián)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。
1.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
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,且尚未支付版面費,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。
2.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
一般可退:大多數(shù)期刊(包括《中國音樂教育》雜志)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,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。
部分扣除審稿費: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(如已進行外審),剩余部分退還。
3. 特殊情況
已排版但未出版: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,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。
已出版后撤稿:如果論文已正式發(fā)表,通常不退版面費,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、排版和出版流程。
4. 如何申請退款
聯(lián)系雜志社:通過郵箱或電話與《中國音樂教育》雜志雜志社溝通,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。
提供支付憑證:如需退款,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(fā)票信息。
《中國音樂教育》雜志投稿建議:
①如有同篇文章引用的重復出現(xiàn),寫“同[*]?!被颉巴琜*],頁碼?!?
②關鍵詞論著須分別在中、英文摘要后標引2~5個中、英文關鍵詞。
③作者簡介包括:姓名、性別、出生年月、畢業(yè)學校及所學專業(yè)、工作單位、職務職稱、現(xiàn)從事的研究工作情況。
④基金項目?;痦椖恐肝恼庐a(chǎn)出的資助背景,包括基金和項目兩類。論文若有此種背景,應按照國家有關部門規(guī)定的正式名稱列于作者單位之下列,并在圓括號內(nèi)注明其編號。
⑤文稿要求觀點新穎獨到,具有學術參考價值或?qū)崉罩笇б饬x。
《中國音樂教育》雜志是由人民音樂出版社有限公司主辦的藝術學術期刊,創(chuàng)刊于1989年,月刊國內(nèi)外公開發(fā)行,國際刊號:1003-1138,國內(nèi)刊號:11-2543/J。
該雜志以反映藝術改革與發(fā)展最新成果、探索藝術規(guī)律為宗旨,學術視野覆蓋了特稿、論壇、新課程大家談、教學園地、教師教育、他山石、雜談隨感、來稿摘編等多元領域。
《中國音樂教育》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,其收錄與榮譽有:中國優(yōu)秀期刊遴選數(shù)據(jù)庫、中國期刊全文數(shù)據(jù)庫(CJFD)、知網(wǎng)收錄(中)、萬方收錄(中)等。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,《中國音樂教育》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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