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情況下《歌曲》雜志投稿被拒,版面費有可能退還,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,詳細信息可聯(lián)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。
1.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
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,且尚未支付版面費,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。
2.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
一般可退:大多數(shù)期刊(包括《歌曲》雜志)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,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。
部分扣除審稿費: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(如已進行外審),剩余部分退還。
3. 特殊情況
已排版但未出版: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,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。
已出版后撤稿:如果論文已正式發(fā)表,通常不退版面費,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、排版和出版流程。
4. 如何申請退款
聯(lián)系雜志社:通過郵箱或電話與《歌曲》雜志雜志社溝通,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。
提供支付憑證:如需退款,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(fā)票信息。
《歌曲》雜志投稿建議:
①來稿無論是否錄用,一律不退稿,請自留底稿。如來稿6個月后未被錄用,作者可自行處理稿件。切勿一稿多投。稿件嚴禁抄襲或剽竊行為,如有之,一切后果由作者自負。
②參考文獻。本刊參考文獻采用順序編碼制標注,參考文獻不少于15篇,中文參考文獻要求附英文譯文。參考文獻著錄格式參見GB/T 7714—2015。
③對文章標題層次編號采用阿拉伯數(shù)字。不同層次的數(shù)字之間加小圓點隔開,小圓點加在數(shù)字的右下角如“1.1”、“1.2”。
④聯(lián)系方式應包括郵政編碼、通訊地址、電話、電子信箱。
⑤本刊有作品修改權。不同意本刊修改、刪節(jié)的,請在來稿時注明。
《歌曲》雜志是由中國音樂家協(xié)會主辦的藝術學術期刊,創(chuàng)刊于1952年,月刊國內(nèi)外公開發(fā)行,國際刊號:0454-0816,國內(nèi)刊號:11-1654/J。
該雜志以反映藝術改革與發(fā)展最新成果、探索藝術規(guī)律為宗旨,學術視野覆蓋了聲屏回放、為您點歌等多元領域。
《歌曲》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,其收錄與榮譽有:中國期刊全文數(shù)據(jù)庫(CJFD)、知網(wǎng)收錄(中)、維普收錄(中)、國家圖書館館藏、上海圖書館館藏等。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,《歌曲》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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