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期刊 > 人文社會科學 > 社會科學II > 教育綜合 > 社會科學論壇 > 知識的祛魅——論辯證法拆分的可行性 【正文】
摘要:鄧曉芒在解讀黑格爾辯證法時,僅僅發(fā)掘了怎樣一種動機,促使努斯精神向邏各斯精神過渡,卻未涉及努斯精神的內(nèi)容;由此,這種解讀也暴露了黑格爾辯證法的形式主義弊端。相應(yīng)弊端,可以通過分離邏各斯精神與努斯精神來避免;這也意味著,無需本體論意義上某個超驗實體的支撐,語詞可定義的內(nèi)容,即其涵義,可以在認識論中獨立獲得。這一點不僅體現(xiàn)在辯證法早期形態(tài),即蘇格拉底哲學那里,并且,也為現(xiàn)代語言哲學所證明,最終,在馬克思那里,指引了一條辯證法發(fā)展的新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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